“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由之路。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如何学习好,进一步提高和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要认识,是党赋予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

一是转变观念,认清形势。当前,各级各部门、各纪检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关键环节,对照“四风”查找问题,观念转变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漠视、鄙夷都会造成检查材料的畸形发展,或消极应付不完全是滋长毛病的小事,很有可能是虚转、空转,甚至失去活动真实的意义。尽管,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如若各级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在查找“四风”中放空炮,仍然错位、缺位、空位,那将是滋生新问题,不利于“三转”深化的重大阻碍。我们的主业如何回归主责,又如何提供保障,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等纪律问题仍然是各级机关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党性党纪观念依然是个长抓重的要课题。

二是立足当前,抓好落实。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深刻理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意义。转职能就是要求找准位置,强化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作风建设,做好预防,定好为,站好岗,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各项决策中到位不缺位,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责任,查找问题,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针对不同职责建立和运用常态化监督方式,在推进工作上不偏差,有效解决软、宽的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对党的忠诚度、对人的信任度和对工作的胜任度、热情度和满意度,在转变思想、转好职能的同时,带头严于律己、清廉做事,带头传递社会正能量,切实提高自我履行职责、各方监督的能力。

三是突出重点,坚持长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四风”不是一蹴而就,而,关键在经常抓、长期抓,抓细、抓实,抓准、抓快,借开展活动的良好契机,找一个改一个,突出工作的主要方面,将抓监督检查、通报、教育预防公开化,查找问题责任化,强化责任常态化,在此,必须有可靠可行可用的制度做保证,要以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治腐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惩治不符合规的行为和现象,上行下效,凝心聚力,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共筑廉洁发展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