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对象为全县男16-60周岁、女l650周岁劳动年龄段内的宁陕县农业户籍人口及农村常住人口。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劳动力现状和结构、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返乡创业情况、技能培训情况、年龄结构、转移地域分布情况、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等。通过调查,我们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调查数据也为宁陕县下一步通过完善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一、现状及特点

宁陕县地处秦岭南麓,山大人稀,林多地少,属“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林业县,全县面积3678平方公里,辖12个镇、98个村,总人口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0687人,占总人口的85%。宁陕县目前城乡劳动力总数为3.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7万人。2010-2012年,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0.2万人,其中2012年当年新增0.067万人。农村劳动力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村劳动力结构以男性、低学历和青壮年为主。全县3.5万农村劳动力中,女性占44%,男性占56%;初中及以上占61%,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2%,职业技校及以上学历占6%1625岁占35%2540岁占40%40-55岁占25%。目前,全县3.5万人的劳动力中,已培训劳动力0.31万人占总数的69%,其中技能培训0.3万人,职业农民0.007万人;愿意接受培训的有0.14万人占总数的31%,其中技能培训0.13万人,职业农民0.005万人。近几年,宁陕县把劳务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有组织、有技能转移为重点,以转移前培训、创业培训、受委托专项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为主体,融入丰富培训内容,确保有组织劳务培训100%。年培训规模达0.4万人次,常年开设多种热门专业,短期专业及对口培训班,帮助择业者提高劳动技能、熟悉专业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与务工常识。外出务工人员有65%以上的人接受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100%接受过转移前培训,13%取得了职业技能资格,各类培训加快了劳动力转移由初期的劳力型向技能型、智力型转变的步伐。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县外、沿海为主和第一产业为主。2010-2012全县共计转移就业5.2万人,其中:2010年全县劳动力转移总数为1.72万人;2011年是1.71万人,2012年是1.72万人。就2010年至2012年间劳动力输出地域分布,县内1.0万人占20%,县外4.1万人占80%,县外劳动力输往地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1.0万人占总数的20%,珠江三角洲1.1万人占总数的21%,其中华北0.53万人占10%,其他1.2万人占22%。从行业划分看:从事第一产业的1.0万人,其中种植业2.0万人、养殖业0.52万人、其他农业0.16万人;从事第二产业的0.38万人,其中农村工业0.22万人、建筑业0.90万人;从事第三产业的0.47万人,其中运输业0.28万人、商饮业0.28万人、服务业0.42万人;劳务人员5.0万人,占90%以上。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农村人口以低收入人口为主。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567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收入2783元站纯收入的49%,工资性收入283元站纯收入的5%,财产性收入114元站纯收入的2%,转移性收入2498元站纯收入的44%。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宁陕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已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县农业总人口5.9万人,3000元以下的有1.7万人,占农业总人口26 %3000-4000元的有1.5万人占农业总人口33 %4000-5000元的有1.0万人占农业总人口18%5000-6000元的有0.8万人占农业总人口15%6000-7000元的有0.3万人占农业总人口6 %7000元以上的有0.1万人占农业总人口2%

(四)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以10万元以下小规模为主和二三产业为主

随着宁陕本地生态旅游、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发展,宁陕本地对劳动力的吸附能力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将在外学到的先进管理理念、经验技术和淘到的“金”带回来,回归创业,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宁陕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不断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增强地方吸纳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为了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宁陕也出台了很多鼓励扶持政策,通过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创业的培训力度,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资金贷款、创业环境、创业服务上给予优惠的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0-2012年,全县返乡创业人数为234人,其中:201055人,201176人,2012103人。回乡创业人员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234个,累计投资金额140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96人。目前,宁陕县为104名返乡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金额总数700余万元。根据调查了解,返乡创业人数中,有1041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培训后成功创业467人,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234个,带动就业296余人。创业规模上10万以下的204个,10-30万元的21个,30万元以上的9个。宁陕县目前返乡农民就地转移就业的人数占到了富余劳动力总数的17%,其中有70%以上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以劳务收入居首。

2010-2012年,宁陕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情况:2010年宁陕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创经济收入1.7亿,2011年是1.85亿,2012年为2.1亿;2010年务工人员月平均收入1500元—2500元,2011年务工人员平均月收入是25003000元,2012年平均月收入30003500元。据调查,劳务经济收入已占到宁陕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劳务经济已经是农村第一经济。

宁陕县农民收入倍增规划是,以2010年为基数,全县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800元增加到7000元,净增加3000多元,是“十一五”期间增收实绩的1.8倍,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劳务经济仍然是重要支撑,在宁陕县收入倍增规划中,全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每年递增20%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今后五年,劳务经济在扩大转移规模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提升转移层次,更加注重就地转移。一是实施农村劳力“镀金工程”。发挥10家培训机构作用,健全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确保每年职业教育和劳动力转移培训0.4万人次,实现大批农村劳动力掌握高新技能,求得高等职业,获得高薪报酬。二是继续开辟就业渠道。推进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组织有专业技能劳动力向高新产业区输出,加快宁陕县新特产业发展,培植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村年龄大、文化低的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三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劳动力转移数据库和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加强本地企业用工指导,激励本地企业聘用本地职工,抓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到2015年形成“城乡一体、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就业服务体系。

    二、问题与原因

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是一条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子。既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又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同时也可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农民工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二是在就业、人口迁徙、土地、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政策性空白,影响农村劳动力彻底转移。三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培训难,影响转移规模、速度和层次。所以,目前宁陕县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工作急需要解决的有四个问题:一是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开辟广阔的就业空间,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民工进城居住工作,解决就地转移劳动力的衣食住行、子女上学、社会养老等基本保障。三是降低转移成本,提高劳动者素质,把定向培训的矛头转向县内需求的岗位及行业,让劳动力胜任岗位。四是推进制度创新,迅速健全劳动维权两网化,建立城乡维权保障服务站,保护农民工权益。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智力投资,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设备、技术等优势,辅以政府资助的“阳光工程”、“技能就业计划”和“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针对全国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出层次多元化、技能复合化的一大批熟练的具有各种专业技术特长的农村新型实用人才。通过与职教中心、农广校等联合办学,建立乡镇培训基地等方式,提升农民工技能的同时普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结合宁陕县实际,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实施定向培训,做到需要什么专业就培训什么专业。通过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转换的能力,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全力打造就地、外派都合格的高技能人才。

    (二)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生态旅游,提高吸附能力。宁陕县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在加快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上已初具规模,本地用人需求已明显上升,但仍需要加快生态旅游和农村小城镇建设为核心,不断扩大劳动力转移渠道,努力增强小城镇吸附富余劳动力的功能,同时把务工返乡的致富能人尽可能的吸附在小城镇,为他们提供创办企业的平台和宽松的创业环境,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力在家门口走上就业岗位,实现家庭增收致富。

    (三)加强环境治理,吸引打工能人返乡投资创业。大力实施能人经济发展战略,把发展打工能人经济作为发展劳务经济的“重头戏”来唱,实行“挂牌帮扶制”,对投资返乡务工能人创办的企业,实行县级领导包挂帮扶制度,增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全力搭建小贷促平台,为各类返乡务工人员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四)大力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工作。放宽户籍管理,淡化农业和非农业户别,实现了农民与城镇居民就业身份、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一视同仁。让农民减少对土地的依赖性,农民进城转为非农户口可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户进城落户后,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建立以上创业服务联动机制,政策到位,环境宽松,最大限度地吸引了资金、技术、人才回流,充分发挥了劳务经济对县域经济的提升作用,实现“输出人员,引回人才;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