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积极探索改进执纪审理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立案预审、疑案会审、镇案县审三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查审分离,提升了执纪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截止目前,县纪委共审结案件65案,退回补证案件7件,调整处理意见案件9件,党纪政纪处分62人,免予纪律处分5人。连续两年实现审结案件“零申诉”

创新“立案预审”制度。实现审理提前介入,基层纪委在立案前将拟立案违纪问题的证据材料提交县纪委审理室,将审理提前植入立案环节,给予基层解疑释惑、把关指导,为后续的调查处理奠定基础,缩短了纪律审查时限,提高执纪审理效率和质量。

推行“疑案会审”制度。对影响较大且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会审制度,成立由审理室、纪检监察室、联镇常委、分管审理常委组成的专案会审小组,对违纪人员的违纪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核。会审小组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入手,即坚持挺纪在前,又做到治病救人,就定性和量纪提出恰当的意见,形成会审纪要,为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深化“镇案县审”制度。对基层办理的立案案件,全部交由县纪委审理室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及程序等关口,从证据鉴别、责任划分、错误认定、条规适用、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审理把关,克服了查审“一条龙”的弊端,实现了量纪标准的统一,提升基层审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