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以及驻在单位的定点巡察等方式,将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基层监督全覆盖、无盲区。截至目前,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93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发督办函40余份,推动制度修订31项,立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约谈28人。

突出巡察重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镇、部门和部分村(社)的领导班子作为巡察重点对象,按照“调查了解、制定方案、衔接沟通、召开会议、发布公告、进驻巡察、整理线索、形成报告、反馈意见、跟踪整改、巡察回访”的流程开展,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受理举报、查阅资料、走访调研、明察暗访、列席会议等形式,重点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落实“两个责任”、“六项纪律”、“一岗双责”、执行“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并根据信访线索、审查发现等随时补充、及时跟进,增列巡察内容,确保不缺项、不漏项、不留死角。

整合巡察力量。将派驻纪检组和镇纪委纳入巡察库,选调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单位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的干部充实巡察库,按照一次一授权的原则组建巡察组,巡察组由4-5人组成,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为基本成员,从组长到副组长,再到巡察组每名成员形成完整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体系。县纪委建立巡察工作人员签字背书、责任倒查、请示报告和考核考评制度,严防“灯下黑”。

创新巡察方式。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以及驻在单位的定点巡察等方式,通过点面线三结合,全方位、多角度把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以“寻线索、查问题、教方法、促整改”为目标,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发布公告、进驻巡察、形成报告、反馈问题、跟踪整改、巡察回访”的流程开展,采取“听、谈、访、查、评、理、问”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并通过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途径,广泛收集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巡察结束后形成书面巡察报告,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县委五人小组听取汇报,汇报会后将问题线索进行移交,同时反馈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

用好巡察成果。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类处理办法,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报县纪委领导和案管室,按程序交相关室调查处理;对一般性问题转交派驻组,通过函询、谈话、批评等方式处理;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交由派驻组纳入日常监督,责成有关单位建章立制,限期整改。巡察组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