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卫健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禁食草乌(乌药)、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一、草乌(乌药)、附子属于毒性较强中药材,所含乌头碱有剧毒,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中毒,2—4毫克可致人死亡。草乌、附子等中药材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或普通药膳食用,自行加工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

二、草乌、附子等中药材因毒性较强,容易造成中毒,目前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须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三、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草乌、附子毒性,提醒广大群众不采集、不买卖、不私自加工、不随意食用草乌、附子以及泡制药酒。

四、不慎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或者以其为原料的食品,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症状,应立即催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就诊后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食用草乌的数量,并提供剩余草乌(附子、附片)样本,便于医生快速明确诊断,赢取最佳救治时间。

 

                    宁陕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