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融媒讯(记者罗培 程志林)【出境记者 周怡伦】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民俗,那么今年我们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让我们一起听听公安干警们怎么说。

【宁陕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胡清地】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宁陕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以及违反《通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这里,提醒全县广大市民群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支持和参与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和举报。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让宁陕的天更蓝,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