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广泛建立发现、培育、宣传身边好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学习、弘扬先进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需要,特制订此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评议身边的好人好事,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化,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在全县形成“崇尚好人、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县、镇、村三级同步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各级每季度评选10名左右身边好人,并分级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展示宣传好人的先进事迹。

三、活动流程

1. 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宣传栏、倡议书、明白纸、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方案,使推荐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得到干部群众广泛支持和参与。

2.推荐。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候选人,并填写身边好人推荐表。个人或群众可直接向县、镇、村三级任何一级推荐身边好人,各级组织必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推荐身边好人。每季度末15日前各镇要向县文明办推荐2名、部门推荐1名身边好人(联系人:但华峰,电话:13891536496,邮箱:wenmb@126.com),同时各村也要向所在镇积极推荐身边好人,形成好人推荐的联动机制。

3.评选。各级成立道德评议会,每季度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好人建议名单,送纪检、计生、综治等单位审核鉴定通过,经张榜公示无异后,提交党组织审核把关确定。

4.表彰。对各级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由各级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5.立榜。县、镇、村三级分别设立“善行义举榜”,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次好人的姓名、照片及简要事迹。同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学习、宣传上榜人物的先进事迹,鼓励更多的人学先进,做好事,当典型。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也是文明县城创建的重要测评指标。各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发动干部群众、社区居民、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各镇在抓好本级好人评选和向县级推荐的同时,要根据实际选择1-2个村(社区)先行试点,指导村级开展好人推荐评选工作,年底前全面推开。

2.严格评审。各级部门要重点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挖掘整理提炼事迹、推荐身边好人,好人事迹要真实感人、影响广泛、民意认同。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事迹核实、征求意见、组织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

3.强化宣传。县级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持续开展身边好人宣传活动。县、镇、村(社区)要设立“善行义举榜”,及时宣传好人事迹。各级“善行义举榜”应设置在显著位置,外观要求大方、醒目、庄严,大小、材质根据各地实际确定。

 

 

附件:1.评选标准

      2.推荐表 

 

 

 

        宁陕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