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针对基础教育发展现状大力实施“教育振兴工程”,坚定不移地确立了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发展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从而为夯实基础教育和现代化新宁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坚持“科教兴县”战略目标,基础教育改革成效显著。
       1、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宁陕县始终坚持“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基础教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两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得到加强,教育强县和“双高”普九全面启动。全县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9.1%,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巩固率分别达到99.16%和98.34%,超过了省市控制标准。普通高中快速发展,各类教育事业初步呈现协调发展的格局。
      2、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自“两基”达标后的十二年间,宁陕县通过政府投入,争取中、省教育专款、国家扶贫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水毁校舍恢复重建、希望工程及港、台商援建等途径筹措教育专项经费达4878万元。新建校舍面积达61585平方米。各中小学校的教学仪器、图书、课桌凳、学生住宿设施、电教器材不同程度得到添置和更新。2004—2007年,集中四年时间,筹资1600余万元,在城区新建了城关初级中学和宁陕小学,实现了宁陕中学初、高中分离办学。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率先在全省推行了“营养计划”工程,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住宿生免费吃上了热菜。
     3、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从2001年起,该县将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教育经费、教育人事管理收归县管。落实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县、乡两级政府把教育发展列入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坚持为教育办好事,办实事,基本形成了“政府负总则、社会参与、部门齐抓共管”的教育工作新机制,促进了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制度、公开选拔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教师聘任制度基本建立。全县师资学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目前全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8.4%、96.9%、79.52%。
     5、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质量为生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08年,该县高考呈现三年来高考上线人数连续下滑后的首次大幅提升,实现了实施教育振兴工程起始之年的开门红。
     二、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不高。一是高考成绩虽然在2008年实现连续三年下滑后的首次大幅提升,但与全市其他县区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二是中考成绩在全市初中学校排名靠后,全县没有一所初中进入全市前100名;三是小学六年级毕业会考成绩在全市的县区排名进不了前6名。办学整体水平不高,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还存在不小差距。
      2、教育经费“瓶颈”制约严重。由于学校布点分散,学生人数少,学校公用经费主要依据学生人数拨付,个别人数较少的学校办公经费紧张,难以维持学校办公正常运转;教育负债严重,据统计,自1996年以来,全县教育债务累计达1200余万元。
      3、学科结构制约质量提高。近几年,为解决高中扩招和初中入学高峰期的需求问题,除高中招聘、引进和分配少量本科类师范毕业生外,只能通过从小学、初中层层选拔的途径补充初、高中教师,导致小学、初中师资力量大大削弱,学科结构严重不合理,基础教育质量不高,初中毕业生素质越来越差,形成了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全县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
      4、学校布局调整任务艰巨。随着全县小学适龄儿童人数的逐年下降、山区农村人口往城镇流动,学校发展严重受制于行政区域,导致有的乡镇学校规模过小,全县中小学校网布局急需进行战略性调整。
      5、教育教学设备严重短缺。宁陕县是全市率先实现“普九”县之一,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多年来,各中学实验室未进行改造和设备、仪器的添置,特别是实施新课程标准后,新教材对学生的创新、动脑、动手的实验能力有很高的要求。部分有实验室的学校达不到标准,大部分学校基本没有实验室,严重制约了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影响了理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立足教育事业实际,制定长远的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宁陕县委、县政府虽然近年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必须有一个长远的目标定位:建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实现教育投入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校网布局调整力度;加强教育强乡镇建设,努力实现教育强县目标;继续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推进普及高中段教育进程。
      2、完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一是明确县政府在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基础教育要“实现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这一重大调整核心是变乡(镇)为主为“以县为主”。为此,县政府要在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中承担更大的责任。二是切实强化乡(镇)政府的教育责任。继续落实乡镇改善办学条件、化解教育债务、职业技能培训、控辍保学、扶贫助学等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乡(镇)长对教育工作的直接负责制,进一步加大对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长的政绩、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创新大社会办大教育路子,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各届关注、支持教育,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齐抓共管教育机制。政府要积极协调计划、财政、人劳、农业、扶贫、宣传、文化、城建、公安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大力支持教育,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优先支持教育的力度,多为全县教育办实事、解难题,特别是对于项目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努力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3、明确经费投入机制,依法确保基础教育的投入。县财政要加大教育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投入的增长,并使在校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目标切实得到落实。省转移支付后,对原来由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列支的正常公用经费、教育设施的维护和构建等经费应由财政予以安排。要优先足额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已形成的教育债务,应全部纳入县政府消赤减债的整体规划,实现债务主体转移和剥离,由政府负责逐年消除。义务教育负债的利息由县财政贴息,同时要采取多种渠道来偿还债务本金。
      4、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县财政应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分年度安排好校网布局调整所需经费,按照“坚定不移、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农村中心小学建设为龙头,积极采取撤、并、联等多种方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扩大办学规模。加大微型学校的撤并力度,创办寄宿制学校,使初中县城集中,小学向镇(乡)中心集中。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和整体水平,又能从根本上解决薄弱学校在师资、经费、生源等方面的困难。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制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使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使用形成制度。建立名师名校长专项基金,逐步提高名师、名校长的待遇,设立名师名校长津贴,选派名师名校长外出培训学习,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由县政府给予重奖,不断名师名校长队伍,真正实现“事业留人、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另一方面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县编办在核定中小学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等特点,保证这些地区教学编制的基本需求。全面推进“三制改革”,实施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完善支教制度,鼓励县城教师和优秀毕业生到贫困乡镇定期任教。进一步加强校长后备力量选拔和培养工作,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中小学校长到边远乡镇和薄弱学校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