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融媒讯(记者 王静)爆竹声中一岁除。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习俗之一,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宁陕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街头小巷,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及禁燃禁放宣传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年关将至,县城街边兜售年货的摊点摆起长龙,购买货品的市民络绎不绝,一派祥和热闹的景象。民警依次来到各个售货摊位,向摊主们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单,普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大家自觉遵守规定,用实际行动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

【宁陕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马志军】春节将至,我在这里向广大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是对在禁燃区单位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是对在禁燃区域内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处20000元以上100000以下罚款,并没收相关制品。三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

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自觉行动起来,积极支持和参与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和举报,共同营造一个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